律師司法官

教職人員類

退除役特考
退除役設三等考試及四等考試,約每二年舉辦一次,每次約3月報名、6月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係為配合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政策,使尚未具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之退除役官兵,取得轉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以安定其生活所舉辦之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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