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司法官

教職人員類

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師證照考試每年招考二次,考試資格需專科以上學校社會工作相關科、系、組、所、學位學程畢業,曾修習社會工作(福利)實習或實地工作,領有畢業證書,或其修習之課程符合規定之五領域課程15學科共45學分,有證明文件。
0
Grades
1
Cour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