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司法官

教職人員類

食品技師
食品技師證照考試每年舉辨二次,報考資格需專科以上相關學歷,或曾修習相關領域課程,每領域至少1學科,每1學科至多採計3學分,合計至少7學科20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食品加工學、食品化學、食品分析、食品微生物學,有證明文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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