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司法官

教職人員類

初等考
初等考為政府進用基層公務人員的管道,與高普考同為《任用考試》,正式名稱為「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是國考中報名限制要求最少的考試,類科多元考生可依自身興趣或專長選擇報名,考生通過考試後,依志願分發至用人機關,並經過4個月實務訓練及格,即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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