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司法官

教職人員類

教師甄試
「教師甄試」過程是擁有教師資格者(即完成教育學分、通過教師資格考試並獲得實習合格證明的個體)正式進入學校教職的關鍵階段。在聘任制度實施後,教師甄選可分為學校獨立舉辦及多校聯合舉辦兩種形式,通常於每年的6至8月期間進行,主要分為初試(筆試)和複試(包括口試和試教)兩大階段。
0
Grades
1
Cours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