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司法官

教職人員類

警大二技
警專畢業生通過警察特考四等考試,分發擔任警員後,未來可依資績計分晉升為巡佐、警務佐、小隊長、派出所(副)所長等職務。另可選擇參加警察機關候用偵查佐甄試,或至警察大學、一般大學二技班、研究所碩(博)士班進修取得學位。亦可報考考試院舉辦之警察特考三等考試、警正警察官升官等考試(每2年舉辦1次),或參加警佐晉升警正官之訓練,拓展職涯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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